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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辨证] 中医十八反与十九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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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5: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八反与十九畏是目前中医界共同认可的中药配伍禁忌,
主要为十八种药物或十九种药物之间如果相互配伍会使原来的作用消弱或者产生毒副作用,
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具体分析如下:
1.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草乌)反半夏;
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
南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如果藜芦、甘草、乌头和与其相反的药物一起使用,会引发一些不良反应。
2.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
丁香畏郁金、
川乌及草乌畏犀牛、
牙硝畏三棱、
官桂畏石脂、
人参畏五灵脂。
如果相畏的药物在一起使用的话,那么药物作用就会减弱。
总的来说,十八反十九畏就是指某两种或者是几种药物不能同时使用,
因为药物之间一些药性相互作用,使作用减弱或者对患者身体产生不利影响。
临床中需慎重的对待十八反和十九畏,
临床上不断有一些前辈们用药治疗疾病时常常用十八反十九畏,
所以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辩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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