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一:病发热,头痛,身体疼痛,若汗之不差,而脉反沉,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一〇二:「太阳病」 ,其人冒,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因冒症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一〇三: 「太阳病」 未解,脉阴阳俱微,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一〇四: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 ,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一〇五:「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
或胁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存微热,或咳者, 「小柴胡汤」主之。
一〇六:血弱气虚,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胸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
胸胁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一〇七:服「小柴胡汤」已,喝者,数「阳明」也,以法治之。
一〇八、九: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
与「柴胡汤」后必下重不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一一〇:「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一一一: 「伤寒」,阳脉濇,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与「小柴胡汤」。
一一二: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甘故也。
一一三:「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一一四: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汤」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一一五:「伤寒」,二三日, 心中悸而烦者, 「小建中汤」主之。
一一六:「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一一七:「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已而微下利,日晡所发潮热,此「柴胡证」,本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药丸下之,非其治也。
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一一八:「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脉微当厥,今反和者知为内实也,「调味承气汤」主之。
一一九:「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
仍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尚未可攻。
一二〇:「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惊烦,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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